各潜在供应商:
1、原询比采购文件“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四、资格要求 5.响应人近两年(2022年、2023年、2024年)承办省、市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类似服务项目1项(企业资产达2000万元以上)合同复印件;”现修改为“5.响应人近两年(2023年、2024年)承办省、市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类似服务项目1项(企业资产达2000万元以上)合同复印件。”
2、原询比采购文件 原定“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响应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5年2月13日14:30(星期四) ”现顺延为“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响应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5年2月17日14:30(星期一) ”
3、原采购文件“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、资格审查 序号6 响应人近两年(2023年、2024年)承办省、市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类似服务项目1项(企业资产达3亿元以上)合同复印件;”现修改为“响应人近两年(2023年、2024年)承办省、市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他大型企业类似服务项目1项(企业资产达2000万元以上)合同复印件或财务审计报告载明的资产金额”
4、原询比采购文件“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、响应文件内容(详见响应文件格式)(1)最近年度(2024年)会计师协会出具的未受处分证明;”现修改为“响应文件内容(详见响应文件格式)(1)最近年度(2024年)未受处分证明(证明形式不限,能证明响应人2024年未受注册所在地会计师协会处分即可)”
注:此澄清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本澄清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执行本澄清公告,其他执行采购文件。
安徽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
2025年2月8日